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介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深圳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而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保税区、信息化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有关行业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按规定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保税区、信息化相关业务资金和专项基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
(四)统筹协调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产业用地管理;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制造业和传统产业;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相关领域内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五)指导农业现代化建设;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畜牧业相关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农业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重大动物疫情控制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兽医制度;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六)承担海洋经济、渔业管理职责。承担统筹协调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市建设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渔港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港澳流动渔民的管理协调,并与港澳有关部门建立联系。
(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会展业管理。
(八)组织协调电力经济运行,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清洁生产以及农业、工业、商业的能源节约和节能监察工作。
(九)承担组织实施重要物资的储备和市场供应的责任;负责粮食行政管理和盐业、药品流通管理。
(十)指导和管理进出口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管理加工贸易业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指导和管理服务贸易工作,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按规定办理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事宜,指导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十一)指导外商直接投资工作。按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和开拓国际市场,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企业设立、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统筹、规划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保税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
(十五)负责国内经济交流与协作,推动外溢型经济发展;负责对口支援、同富裕工程和扶持老区建设工作。
(十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按规定协调管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管线、机楼(站点)、公共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指导协调无线电通信业务工作。
(十七)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建设全市党政机关信息网络、基础信息库等信息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全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电子政务流程优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责任。
(十八)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
(十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承办市政府与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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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20〕45号),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2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据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但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的重点大学中,工信部直属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所获荣誉编辑 2020年11月,被授予“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21年12月,被评为第七届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沈阳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是机构改革中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而成。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文哲。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南京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苏发〔2018〕32号)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1号),制定本规定。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1月成立,是苏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1月,根据《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苏州市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建为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9〕26号),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贯彻落实国家钢铁、建材等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民爆企业抓好生产、经销环节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无线电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无线电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