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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政法网官网介绍

  发展历史

  建国前党组织建设

  (一)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在“五四”运动前后,梅州各地到广州、上海、北京以至国外求学的青年,把《中华新报》、《粤报》、《国民报》、《大同报》、《新潮》、《每周评论》等进步书刊寄回家乡,从而开始传播马列主义和进步思想。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同年8、9月间中共广东支部成立后,传播马列主义的条件更好、渠道更多了。大埔县从1921~1924年间,旅穗学生张善铭、邹师贞、蓝裕业、赖玉润、郭瘦贞、罗明、廖其清等人,先后在广州参加“新学生社”、马列主义研究小组,利用与家乡书信来往,寄送进步书刊和寒暑假回乡机会,在兴梅各地传播马列主义,发动成立革命群众团体,发展新学生社和青年团组织。梅县在外地读书的熊锐(1922年成立的中共旅德支部成员)、杨广存、杨雪如、李世安、叶浩秀等人在家乡传播马列主义。五华县在广州读书的青年黄国梁于1922年入党后担任党创办的国光书店经理,从事理论研究和政治活动,介绍五华籍进步青年宋青、古大存、魏公杰等人入党,以后陆续由广东区委派回五华工作。

  1925年2月和10月间,国民革命军两次东征到五华、兴宁、梅县等地征伐陈炯明叛军。东征军中的中共组织派出干部帮助地方建党,广东区委也派出干部到各地指导建党工作的开展。1925年夏,在汕头加入中共党组织的赖释然随东征军返大埔县,建立了中共高陂小组、支部;同年冬,于茶阳成立了大埔特别支部。1925年秋,广东区委派党员古大存、宋青等随东征军回五华,组织农民武装,发展党组织。7月在横陂圩成立了中共五华特别支部。第二次东征胜利后,国民革命军十四师政治部主任、共产党员洪剑雄和广东新学生社特派员、共产党员张维奉广东区委指示,到梅县建立中共组织,吸收了陈劲军、李仁华等入党,随后成立中共梅县特别支部。

  1925年12月,广东区委派赖玉润、蓝裕业、丁愿、郭瘦真、杨石魂五人回潮梅,并在汕头成立潮梅特委。兴梅各地党组织归属潮梅特委,同时直接受中共广东区委指导。1926~1927年上半年,各县党组织得到较大发展。1926年春,兴宁中共党小组成立,同年8月,中共丰顺、兴宁县支部成立。同年9月,中共丰顺县部委成立,11月,中共大埔县部委成立,次年1月中共梅县部委成立。此后,五华、兴宁、蕉岭县部委相继成立。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为了反抗国民党的反革命镇压,梅县、大埔、兴宁、五华成立“武装斗争委员会”或“革命委员会”,先后举行了武装暴动。暴动失败后,转入山区活动。1928年夏,各县领导人在九龙嶂汇合,成立中共“五县暴委”,后又成立“七县联委”,继续领导武装斗争。1928年6月,按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潮梅特委归并东江特委。次年春,东江特委机关搬到丰顺县茶背岽下。6月18~7月上旬,东江特委在丰顺隍黄赛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贯彻中共“六大”及省委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在中共东江特委领导下,梅州各地党组织得到进一步发展。平远县委于是年成立。到1929年8月,全东江惠、潮、梅有党员5079人,县委14个,区委50个,支部419个。其中,梅州各县有县委7个,下有区委26个,支部289个,党员3779人,占东江党员总数的74.4%。此时,乡村苏维埃运动也蓬勃发展。在已建立苏维埃的地区,掀起了土地革命高潮。朱德率红四军于1929年10月19日进入梅州后,转战大埔、蕉岭、梅县、丰顺等县,攻克蕉岭、梅县县城后,成立了东江革命委员会,颁布了由毛泽东、朱德、古大存、陈魁亚、刘光夏、朱子干、陈海云等7人为主席团成员联名签署的《土地政纲》,促进了党组织的发展。

  1930年冬,根据中共南方局决定,撤销中共东江特委,成立中共闽粤赣边特委,下设西南、西北两分委。梅州各县党组织隶属西北分委。由于国民党军队的围剿,苏区范围收缩,各县县委分别就近组成边县县委。1930年12月,五华、兴宁、龙川三县县委合并,成立五兴龙县委;随后,蕉岭、平远、寻邬三县党组织合并成立中共蕉平寻县委;在梅丰边境,以九龙嶂为中心(包括大埔韩江西部),成立中共梅丰县委;饶平、大埔(韩江东部)、平和三县党组织合并组成中共饶和埔县委。1931年3月,国民党军队交叉“围剿”,封锁闽粤间交通,为了有利于领导,中共两广省委决定取消西南、西北分委,恢复东江特委,重归广东省委领导。原属西北分委的兴梅各县党组织,重归东江特委领导。

  1931年春,国民党军队向东江特委所在地八乡山进攻,毗连八乡山的梅埔丰游击队根据地铜鼓嶂、九龙嶂遭敌反复“兜剿”,处境困难;五兴龙、蕉平寻两边县委也因敌人的频繁进攻,向北转移,在粤赣边境地区辗转游击,党组织严重受挫。是年冬,蕉平寻县委基本解体,部分党员分散在寻邬、会昌、兴宁、龙川边境隐蔽活动。次年春,梅丰县委部分成员,在失去与上级联系的情况下,离开根据地下山,分头寻找出路。五兴龙县委活动范围缩小,改组为兴龙县委,隶属于中共赣西南特委。以大埔县范围活动为主的饶和埔县委,扩大为饶和埔诏县委,继续在四县边境开展革命斗争。1934年后,饶和埔诏县委隶属于中共闽粤边特委。

  为了牵制敌人对中央苏区的进攻,中央军委于1933年秋任命原五兴龙革命根据地创建人之一的罗屏汉为粤赣边游击队司令员,回师兴、平、寻、龙,恢复革命根据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离开井岗山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的部队分散突围到各地坚持斗争。次年3、4月间,周建屏、李天柱等率队在寻南与罗屏汉汇合,成立粤赣边军政委员会,主席罗屏汉、副主席周建屏。5月,部队被打散。6月间,罗屏汉、陈铮华等回兴宁活动,拟组织兴宁特委,向东江发展,不幸失败。7月,罗屏汉、陈铮华先后壮烈牺牲。

  1935年春,张鼎丞、邓子恢从江西苏区辗转回到闽西,成立闽西南军政委员会。5月,中共永(定)(大)埔工委成立,归属于闽西南军政委员会。7月,在永埔工委领导下,重建中共埔北区委。同年夏,古大存率17位红军战士,几经周折,转移到大埔南部山区隐蔽活动,开辟据点,建立了6个支部,直至抗战爆发。

  1936年春,日军侵华步步紧迫,抗日救亡迫在眉睫,梅州各县一些老党员、老团员陆续从外地回乡,发动家乡进步青年和各界进步人士,开展抗日救亡活动,抵制和烧毁日货,办报,组织剧社,宣传抗日等,从而各县党组织逐步恢复、重建。受上级党委委托,张直心到大埔重建党组织;李碧山到梅县,重建和恢复松口、松源、梅城、丙村等支部。1937年4月,中共梅县县工委成立。7月,中共韩江工作委员会成立,李碧山为书记。

  (三)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后,进入了抗日战争时期。10月,成立中共闽粤赣边省委,韩江工委及其下属党组织从直属南委改为隶属闽粤赣边省委。11月,韩江工委从汕头迁至梅城,闽粤赣边省委派伍洪祥任韩江工委副书记。12月,根据“南委”决定,撤销韩江工委,成立中共梅县中心县委和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同属闽粤赣边省委领导。梅县中心县委辖梅县、蕉岭、兴宁和福建的武平等地党组织。五华、平远只是党员之间联系活动,未成立组织。大埔党组织直属闽粤赣边省委领导。

  1938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广东党的工作应以建党为中心,一切工作以发展党的组织为目的”的指示发出后,兴梅党组织努力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至1939年兴梅各地党组织计有:梅县中心县委(下辖梅县各区委、兴宁区委、蕉岭新铺区委)、大埔县委、五华县委、丰顺汤坑中心支部和揭丰县委。党员总数超过2000人。

  1939年11月,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在梅县松源召开第六次执委扩大会议。会议决定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南方党组织必须“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方针,并选出7名代表出席党的“七大”。到次年10月,经过半年多的整顿,中共梅县中心县委辖有3个区委,1个学委(管各中学党组织),4个总支,2个支部,党员由原来1200多人减至600多人。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直接领导的大埔县委辖有3个区委、4个总支,党员由原来700多人减至400多人。1940年11月,中共中央南方局决定,成立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简称“南委”)。同时撤销闽西南潮梅特委,成立闽西特委、闽南特委、潮梅临时特委。12月,根据南委指示,决定取消梅县中心县委和潮汕中心县委,成立中共潮梅特委,隶属“南委”。原梅县中心县委属下党组织,除大埔直属南委领导外,其余隶属于潮梅特委。次年9月,县委机关改为特派员制。

  1942年6月,因叛徒出卖,驻大埔县保安乡的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机关遭到破坏。兴梅各县党组织遵照南方局的指示,宣布停止组织活动,党员利用社会关系自找职业,实行“勤业、勤学、勤交友”的三勤方针。从1942年夏至1944年冬,南委联络员与潮梅特派员林美南之间则仍继续保持着联系。这就使抗日战争后期,党组织能迅速恢复。

  1944年冬,侵驻汕头日军为配合进攻韶关,打通粤汉线,向北打到了丰梅交界的猴子岽石角坝,逼近梅州。在这危急关头,中共广东临委经请示中共中央同意恢复闽粤赣边区党组织,开展武装斗争,建立游击根据地。1945年2月13日,在南委联络员李碧山的组织领导下,在福建平和长乐成立了抗日游击韩江纵队,至8月,部队已发展到6个支队300余人。同时,先后恢复了饶和埔丰、梅埔丰、杭武蕉梅、埔永梅4个县(工)委和1个主管国统区工作的梅县县工委。党员人数200人左右。

  (四)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抗日胜利后,梅州各级党组织因国共和谈奉命暂停集中军事行动,实行分散转化方针。中共闽粤赣中心县委和各县党组织分批向外疏散人员,寻找职业掩护,蓄力待机;留下部分骨干分组转入深山据点,扎根群众,保存力量,坚持隐蔽斗争。1946年2月,成立中共闽粤赣中心县委,下辖梅县、兴宁、大埔、平远、蕉岭、永定、武平、上杭、寻邬等县党组织。同年全国内战爆发后,11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决定成立中共闽粤边区工作委员会。原闽粤赣中心县委改为梅埔地委,隶属闽粤边工委领导。次年5月,为贯彻“先粤东后闽西南,以粤东为重点,普遍开展游击战争”的战略方针,成立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粤东支队,担任粤东机动作战的任务。7月,梅埔地委改名粤东地委。

  1947年冬到1948年春,党组织得到大发展。武装部队除粤东支队外,还建立了8个独立大队。先后建立的县级党组织有饶和埔丰诏、埔永梅、梅埔丰、杭武蕉梅、梅兴平、梅兴丰华等6个边县委和一个主管国统区工作的梅县县工委。

  1948年8月,中共闽粤赣边区第一次代表会议在大埔召开,成立中共闽粤赣边区党委。11月,粤东地委改称梅州地委。1949年1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成立。粤东支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第一支队。5月,粤东国民党军政官员吴奇伟、李洁之、曾天节、魏汉新等联合通电起义。至5月底,梅州全境实现解放。6月,奉上级指示,撤销各边县县委,按历史建制分别成立各县县委。梅州地委下辖梅县、兴宁、平远、大埔、武平县委和蕉岭、寻邬县工委。7月上旬,国民党胡琏兵团残部窜扰粤东地区。10月初,梅州全境收复。同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将梅州地委改组为兴梅地委,隶属于华南分局。中共兴梅地委除原管赭梅州地委的梅县、兴宁、大埔、平远、蕉岭县委外,原中共东江地委管辖的五华县委和中共潮汕地委管辖的丰顺县委划入兴梅地委,原梅州地委下辖的武平县委划归福建省,寻邬县委划归江西省。1949年10月初,全区解放时共有中共党员2144名。

  建国后党组织建设

  (一)党组织发展概况

  建国初期,中共党组织从处于秘密状态逐渐公开,当时许多乡村、厂矿、学校还未建立支部,仅有个别党员,党组织仍较薄弱。1950年全区有支部331个,党员3870人,其中女党员462人。按照中央关于发展组织要“积极慎重”的方针,在党员数量少,未建立支部的乡村、厂矿中发展党员,建立支部。建党重点在农村,在贫下中农土改积极分子中吸收新党员。至1952年冬,全区发展党员697人,党员人数增加至4519人,比1949年的2144人增加2375人。

  土改完成后,党的工作转向组织农民,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合作化过程中涌现出许多积极分子,各乡基层党组织从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并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支部。在城镇,结合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吸收工人入党,在厂矿建立支部。至1956年,梅州7个县委下辖66个(缺大埔数字)乡级党委,35个总支,1067个支部,共有党员人数24618人,其中女党员2325人(缺兴宁、大埔数字)。城镇厂矿绝大部分已建立党支部或小组。

  1957年,根据中央《关于基本停止接收新党员。大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巩固提高支部工作的决定》,暂时停止吸收新党员,党建工作集中全力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转正和加强党员教育等工作。

  1958年秋,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后,为便于领导基层,在公社设置党委,在管理区和各大队、店、所设支部。当时梅州7县共建67个公社党委。各县突击发展新党员一大批,其中有部分党员素质较差。

  1965年6月,成立中共梅县地方委员会,地、县党组织设置及其辖区范围基本稳定下来,至年底全区共有公社和相当公社一级党委148个,其中公社党委122个;党总支155个,其中农村64个;党支部3373个,其中农村1629个;共有党员50272人,其中从事农业的30604人。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以后,全区党组织普遍受到无政府主义思潮冲击,各级党委陷于瘫痪,基层党组织停止活动。

  1969年春,经中共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核心组批准,地区和各县均成立中共革命委员会核心组,其工作机构与革命委员会并为一套班子,实行“一元化”领导。1969年10月,地区召开了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梅县地方委员会领导班子。各县也接着召开县党代会,至1971年2月,先后成立县委,全区党组织得到恢复。1971年底,全区有基层党委165个,其中公社党委130个;总支55个,其中农村1个;党支部3753个,其中农村2706个;党员76891名,其中从事农业42292人。

  自党组织陆续恢复活动后,在“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等运动中,以“阶级斗争”为纲,按照“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逢勃的先锋队组织”的50字建党方针,进行“吐故纳新”,有些党组织一方面任意把党员“吐故”出党,另方面又降低党员条件,大量突击发展党员。这些新党员没有预备期的考察教育。从1966~1976年10年间发展新党员42997人,占党员总数的40.4%。1976年党员总数为106549人,其中,女党员20189人;党员文化程度和所在行业比例变化不大。全区建有基层党委253个,其中农村152个;党组9个;党总支133个,其中农村10个;支部5258个,其中农村3485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梅县地区党的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组织工作为四化建设服务,吸收新党员的重点放在各行各业的生产、工作骨干方面,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知识分子入党,注意在各项经济建设中有重大贡献、在创办“三高”(高产、高质、高效益)农业、耕山种果、办小庄园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青壮年中发展党员,1985年,全区7县县委共下辖295个基层党委,其中农村乡镇党委153个;有党组155个;党总支307个,其中农村141个;党支部6630个,其中农村3834个。党员总数达136201人,其中女党员23547人,占总数的17.29%。1990年,全市7县1区,共有基层党委324个,其中乡镇党委163个;党组162个;党总支277个,其中农村36个;党支部7581个,其中农村2168个。全市党员总数153725人,其中女党员24522人,占党员总数的15.97%。

  (二)组织机构设置状况

  建国后,地委工作机构设置有过多次变动。兴梅地委1949年10月成立时,先后设置有地委秘书处(后改秘书室、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财经委员会(于1950年9月撤销)、干校、政策研究室、调查统计委员会、工委、兴梅区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委会、农委会、复员委员会、转业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和兴梅农民报社等。

  1952年10月,经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批准,撤销兴梅地委,与潮汕、东江地委合并为粤东区党委。

  1956年2月,粤东区党委分为汕头、惠阳两地委。梅县地区各县委属汕头地委管辖。

  1965年6月,由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梅县地区时,中共梅县地委工作机构有地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政治部、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省监委驻梅县地委监察组和党校、对台办公室、政法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等。

  1967年“一月风暴”后,地委处于瘫痪状态,各工作部门被迫终止行使职权。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强调“打碎旧的、重叠的机构,建立革命化的机关”,1968年12月14日梅县专区革命委员会发文决定专区机关设置办事组、政工组、保卫组、生产组等四大组,取代了原来的专区机关。政工组下设组织、政工、宣传、统战、文教等办公室。组织办公室主要承办原地委组织部、监察组以及工会、青年团、妇女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业务;政工、宣传、统战、文教办公室分别承办原地委宣传部、农村政治部、统战部和专署文教办公室的工作业务;生产组下设有政工办公室,主要承办原地委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的业务。1973年5月底撤销了政工组的各办公室,恢复了地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构。1979年10月~1983年10月,先后恢复了地委办公室、农村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设了党史资料征集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并一度设立地委文教政治部,地区工、农、妇等群众团体也先后恢复设置。1983年10月,地直机关机构改革,地委工作机构重新调整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地委党校、梅江报社、纪律检查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10月以后还恢复或新设置了地委对台工作办公室、老干部局、保密委员会、党史办公室、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讲师团、政策研究室、档案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地直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等机构。1988年1月,梅州市委成立后,市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直属机关党委、党校、嘉应日报社、讲师团、保密委员会、对台工作办公室、老干部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史办公室等机构。至1990年底上述工作机构均无变化。[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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