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介绍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社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及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案件和跨区域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预防和协调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
(四)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治安工作;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安全保卫和出入境工作;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七)负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组织实施来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来宾、重要会议的警卫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全市范围内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保卫工作。
(十)监督指导依法执行刑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监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和办理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和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涉及公安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和强制戒毒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和后勤管理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管理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构
(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下设:机动侦察队、宗教保卫队
(二)经济文化保卫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经济、文化等要害部门和单位及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和在延国防生产管理部门公安保卫机构开展工作;承办全市内部保安队伍的批建、撤销工作,负责内保单位公安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公安保卫组织做好枪支管理工作;制定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治安管理支队
1、户政基层基础大队(一大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户籍管理业务和各项户籍管理政策、法规的落实;负责全市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和社区、农村警务建设;督促、指导全市派出所作好维护稳定、案件预防、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群防群治等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管理和制发工作;负责支队内务综合管理,文电、印信处理和政令、警令上传下达;负责支队各项业务统计和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2、危爆物品管理大队(二大队)
负责全市非军用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参与该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行动大队(三大队)
负责指导全市治安部门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由治安部门承办的95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办理全市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负责群体性治安事件协调处置;负责依法审批群众集会、游行活动申请及治安秩序维护;负责大型活动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所在地公安机关旅游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保安人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规范保安业务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及相关对外配合工作。
4、校园安全保卫大队(四大队)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警种全面落实校园安保任务,指导各县公安机关校园安全保卫机构、派出所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查处涉及校园安全的重大治安事件,指导各县公安机关查处涉校违法犯罪案件。
(四)禁毒工作支队
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部署、指导、协调全市禁毒宣传教育、培训、预防工作;负责全市禁吸戒毒工作和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负责禁毒社会科研和禁毒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毒品原植物的禁种铲除工作;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销售活动的管理和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涉毒案件侦破工作;掌握毒品犯罪动态,拟订打击谋略和方案,组织指导县局、分局打击毒品犯罪;组织、指导、协调跨区域毒品案件的侦查和在逃涉毒案犯的缉捕;负责收缴毒品的保管、销毁;负责毒品犯罪情报的收集、通报和交流;负责全市禁毒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指导全市的缉毒特情管理和吸毒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五)刑事侦查支队
1、内务工作大队
负责支队的政工和业务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市内刑事犯罪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材料;负责各类刑侦报表统计和日常事务工作。
2、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直接承办市区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全市刑事案件的侦察,协调跨县、市及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3、刑事技术大队
负责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技术鉴定;负责有关公安保卫部门、本机关业务科室送检材料检验;负责警犬训育管理和使用工作。
4、办案指导大队
负责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审合一工作;依法督促预审办案时效质量和执法情况,承办全市刑事侦查部门办理的特大案件、涉外案件、中级法院受理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普通刑事案件及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理案件的起诉预审工作。
5、刑侦信息大队
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侦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刑侦信息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市级刑侦信息系统数据管理、维护和应用,组织开展管理信息的质量检查;负责为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公安刑侦信息系统及时提供信息数据;组织开展刑侦信息研判,开展信息化侦查;组织“网上作战”技战法的总结、提炼和应用;开展刑侦信息破案会战;负责全市刑侦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刑侦信息技术和业务培训,开展刑侦信息技术研发;组织全市刑侦信息工作的检查、评比和经验推广工作。
6、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分析和研究全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形势,提出预防措施和打击对策,适时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直接侦办本市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案件;承办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的重大涉黑案件;掌握全市打黑除恶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指导、协调各县局、分局开展打黑除恶工作,督办县区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负责与外省、市开展打黑除恶工作协作和交流。
7、刑侦基础大队
指导各县公安局、分局技术业务科、点、专干的业务训练和技术基础工作,收集各类情报资料和犯罪线索,研究犯罪活动规律。
(六)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重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协调羁押工作;指导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民警业务培训、指导、统计、评比通报;负责全市监管场所转押工作,协调督办清理超期羁押;负责各县区看守所新建、扩建计划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工作;负责监管场所违法犯罪线索的督办协调、网上比对;负责深挖犯罪工作的考核、奖励;协调在押犯罪嫌疑人坦白、检举破获重特大案件立功的减刑、假释或从轻判处工作;开展深挖犯罪宣传工作。
(七)技术侦察支队
(八)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办公地址:百米大道(旧政务大楼)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情报信息收集及研判;负责受理经济犯罪案件,侦破特大和有影响的以及需要市局直接侦办的经济案件;负责侦破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涉税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等案件;负责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审合一工作,承办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部门办理的特大案件、涉外案件、中级法院受理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普通经济犯罪案件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理案件的起诉预审工作;指导协调各县经侦工作、案件协查、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斗争工作。
(九)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十)信息通信科技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通信科技工作;承担公安系统有线通信网络、无线通信网络、图像传输网络的设备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警卫和大型活动、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通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公安机关“金盾”网络建设,承担市局“金盾办”的日常事务及信息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公安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涉及公安警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和信息应用项目;负责公安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使用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防范;依法开展科技技防管理工作。
(十一)特警巡逻支队(警务航空支队)
办公地址:延安市马家湾
负责处置全市较大的突发性、暴力性、群体性事件;负责警卫任务的治安执勤;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执勤、安检工作;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执勤、巡查工作。负责空中巡逻、警戒;负责固定目标和移动目标空中监控工作;为反恐、禁毒、侦破暴力刑事案件、追缉重大逃犯等警务任务提供支援;承担重大灾害事故的救援疏导和抢险救灾工作;承担动态监视、跟踪控制、实时信息传输工作;配合地面警力开展空中巡逻、运送警力、追捕逃犯、缉毒禁毒、反恐防暴、消防灭火、抢险救灾、疏导交通、空中指挥等项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飞行任务。
(十二)反恐怖工作支队
办公地址:延安市马家湾
下设:内务综合大队、涉恐侦查大队、反恐处置大队。
(十三)教导训练支队(延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办公地址:延安市燕沟
负责执行市公安局制定和安排的民警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公安民警政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司晋督培训以及警衔晋升培训、新警培训;负责组建参训民警机动警队、学员机动警队,参与全市重大警卫任务以及处突防暴等警务工作。
(十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延安市戒毒康复农场)
办公地址:延安市安塞县砖窑湾镇
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全所民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勤保障;负责对吸毒成瘾人员实施强制隔离戒毒;负责制定戒毒治疗方案,进行药物治疗;对戒毒人员进行法制、道德及人生观教育;组织脱瘾康复的戒毒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矫正不良行为,传授劳动技能,为吸毒人员重返社会创造条件;负责对出所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巩固戒毒成效,维护社会稳定。
领导信息
袁家富延安市公安局局长
邱祖满 延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延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高毅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曹延安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张延军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左兴社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军政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雷霄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宝塔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宝塔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孟小钧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永坪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安平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葛团结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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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是梅州市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梅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全市5县1县级市都设有公安局,另设有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区分局、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梅州市公安局梅县机场分局,在镇、乡、街道都设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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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是佛山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主管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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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局(分局),在街道设派出所。局办公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2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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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是广州市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2019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集体”。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获得全国公安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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