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网站百科

更新时间:2024-11-20 08:03:01 发布时间:2023-02-27 14:01:00分类:交通运输管理局浏览:7
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信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是深圳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港务管理局)更名而成。 [1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财务审计处

  承担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及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计划。负责政府采购协调、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

  法规处(审批综合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统筹管理服务大厅。

  综合规划处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规划工作。参与编制综合交通布局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承担区域交通一体化协调推进工作。牵头开展交通改善和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

  建设管理处

  承担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港口、航道、枢纽、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推进和考核工作。组织拟订所辖交通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所辖道路工程和水运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造价的监督管理。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

  路政处

  承担全市路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占用挖掘道路审批和占用挖掘道路的计划管理、修复管理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路隧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行业管理工作。

  智慧交通处

  牵头开展交通运输新领域、新业态发展和管理研究,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科技和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全市交通运输质量、标准工作。组织协调静态交通、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牵头协调小汽车增量调控。

  安全应急处(交通战备处)

  牵头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交通运输应急、值班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交通战备工作。

  物流和供应链发展处(市泥头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推动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发展。承担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泥头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邮政事务。

  港航管理处

  承担港口航运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港口岸线、陆域、水域行政管理。牵头港口和航道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引航管理工作。协调海事事务。

  民航发展处

  牵头协调推进航空运输业发展工作。承担权限内的空港及航空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航空运输与地面交通的衔接工作。协调民航事务。

  轨道综合处

  承担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沟通联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各部门和各建设单位完成轨道交通建设工作任务。收集、汇总需提交指挥部会议研究的议题。

  轨道综合处接受市轨道办的领导和管理。

  轨道规划处

  拟订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策略。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步设计审查及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行使轨道交通建设监督和检查职责。

  轨道规划处接受市轨道办的领导和管理。

  铁路拓展处

  统筹协调国家铁路、城际铁路、跨境铁路、地方铁路及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综合开发、投融资等工作,协调制定建设计划。行使深圳境内铁路建设的监督和检查职责。对口联系国家、省铁路管理部门。

  铁路拓展处接受市轨道办的领导和管理。

  轨道运营监管处

  起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相关的地方性规范和标准。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监管。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正式运营前以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工作。

  轨道运营监管处接受市轨道办的领导和管理。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外事、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道路运政、水路运政、道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监督、出租小汽车运营监督等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人员培训、装备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的违章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公路治超、联合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业扫黄打非、打假打私、禁毒等工作。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承担公共汽电车、道路客运、出租小汽车、汽车租赁等客运交通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开展公共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组织春运等重大节假日的旅客运输和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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