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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 陕西省公安厅为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 性等危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 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 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 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 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 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4— 陕西省公安厅机关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指挥中心、政 治部、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警务督察总队、直属工 作处、警务保障部、治安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总队、 刑事侦查局、法制总队、监所管理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科技信息化处、交通管理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等内设部门,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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