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介绍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拟订化妆品标准,组织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制定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制定研制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制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制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定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环节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九)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
(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版权声明
1、本文内容转载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www.nmpa.gov.cn/WS04/CL2042/),或有会员发布,版权归原网站/法人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4、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口碑点评
警告:请理性点评、打分,请文明用语!请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分并给出您的宝贵点评意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录查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EO综合查询
-
搜索引擎百度PC百度移动头条搜狗360pPC360移动神马
-
权重
-
关键词
-
IP来路
推荐网站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克服机构改革期间部门职责调整、工作人员流动等困难,对本省(区、市)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统一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等单位,严格按时限完成抽检任务;针对重点产品和重点场所实施抽样,着力发现问题,强化抽检效能;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核查处置,控制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服机构改革期间部门职责调整、工作人员流动等困难,对本省(区、市)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统一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等单位,严格按时限完成抽检任务;针对重点产品和重点场所实施抽样,着力发现问题,强化抽检效能;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核查处置,控制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标准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贯彻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草案、政策及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核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机构介绍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等。 挂牌仪式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日上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挂牌,省政府相关领导和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平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曹麒、局长上官新晨出席揭牌仪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参加揭牌仪式。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组织实施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拟定、修订地方性药品管理法规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 (二)初审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和进出口药品;负责药品的再评价、不良反应监测和淘汰药品的初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行政保护;指导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监督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由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是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是履行药品监管职能、面向社会服务和展示药品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窗口。网站整体上设计科学,功能完备,操作便捷,设置了“政务工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四大板块,保持7×24小时运行(因特殊情况须暂停网站服务的将提前发布通知),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江苏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根据《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和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 -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药监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
更新时间:2023-04-28 12: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