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官网介绍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2号)和《中共兰州市红古区委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2014〕19号)精神,设立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职责,划给区政务服务中心。
2、将政务督查工作职责,划给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3、将信访工作职责,划给区信访局。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区政府应急处置和管理职责。
2、加强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了解掌握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负责处理区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区政府领导对部门之间、市区之间和区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有关问题。
(四)处理各镇、街、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承担以区政府和办公室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公文的办理;承担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和区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承担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党组会和区政府领导召集的其它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七)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解交办工作。
(八)收集、编辑、报送全区重点工作、重大情况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工作信息。
(九)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承担区政府负责的来宾接待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区地方志编纂工作。
(十二)指导区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政务办公室
协助领导做好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和区政府领导报告、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有关工作事项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解交办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向政府领导传递重大情况和政务信息;负责《政务动态》的信息收集、编发工作;负责向省市政府报送全区重要工作和重大情况;协调各镇、街、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区政府的宣传报导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事务办公室
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协助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做好内外事务活动安排工作;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落实区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各项决定;协调和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规划和应急管理办法;组织修订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专项预案,协调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地方志编纂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办公室各项开支和职工工资、补贴、差旅费的审核把关与发放工作,及时做好职工工资年(季)度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的缴纳工作。
(三)机要室
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文书处理的机要通信、档案管理、印鉴及全区行政机关印章管理、机要电报的收发、分批、报送、各类公文的保密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1名兼任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的职责分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解交办工作。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催办、反馈报告等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兰州市红古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兰州市红古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理位置】
兰州市红古区位于甘肃省中部,是兰州、西宁两大省会城市的几何中心,也是内地通往青海、西藏的咽喉要道。地处东经102°50′-102°54′和北纬36°19′-36°21′之间,全区海拔在1580~2462米。东与兰州市西固区相连,西临大通河,南濒湟水河,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及甘肃省永靖县隔河相望,北部与永登县接壤。地势北高南低,呈“两山夹一川”的带状地形,大部分为大通河、湟水河下游河谷,北部为黄土山梁和台地,南部和西部为河谷地区,自西北向东南逐渐下沉倾斜。109国道、G6京藏高速、兰青铁路复线、兰新铁路新建二线贯穿全境,周边100公里内有兰州中川机场、西宁曹家堡机场的航线连接全国,具有“承东启西,坐中联四”的独特区位优势。作为“亚洲第一龙”马门溪龙的故乡和著名的马家窑文化的主要发祥地之一的红古,将成为国家发展规划兰州-西宁城市群中的重要节点城市。
【建置沿革】
前5000至前4000年,先民已在今红古区的大通河、湟水河沿岸繁衍生息。夏、商、周、秦至汉初,今红古区为羌戎居地。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1年),汉兵攻打西羌,攻占湟水流域,在今永登县河桥镇一带设张掖郡浩亹县,辖湟水以北地区,今红古区属之。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设金城郡,辖浩亹等县,今红古区为浩亹县地。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在今红古区境内湟水北岸一带设金城郡允街县,此为红古区设县级治所之始。其时允街县辖今红古区大部地区,浩亹县辖今红古区西北部分地区。新莽天风元年(公元14年),改金城郡为西海郡,合允吾县、允街县为一县,改称修远县,改浩亹县为兴武县,今红古区属西海郡修远县、兴武县地。东汉光武帝时,西海郡恢复为金城郡,修远县恢复为允吾县、允街县,兴武县恢复为浩亹县,今红古区属金城郡允街县、浩亹县地。曹魏、西晋因之。十六国时期,前凉、前秦、后凉、南凉、北凉,今红古区为金城郡允街县、浩亹县地。北魏时,今红古区西部属鄯州地,东部属广武郡广武县地。北周时,今红古区大部地区属广武郡广武县地。隋袭之。唐属兰州广武县地。唐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至北宋为吐蕃地。西夏时为卓罗和南监军司辖地。北宋政和六年(公元116年),在今永登县连城筑古骨龙城,赐名震武城,未几改为震武军,今红古区属之。元属永昌路庄浪州,今红古区仍属之。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改庄浪州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庄浪卫,今红古区属之。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元宗室脱欢率诸子降明,被安置在庄浪州连城。其子巩卜世杰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授庄浪卫百户,为鲁土司之始。巩卜世杰之子失伽于永乐二十一年(公元1423年)赐姓鲁,改名为鲁贤,此为鲁土司得姓之始。今红古区为鲁土司辖地。鲁土司后世降清,仍世袭,今红古区大部分地区属之。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改庄浪卫为庄浪所。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撤庄浪所,设凉州府平番县,并在河桥驿设平番县浩亹分县,后改称西大通分县,民国初年废。今红古区窑街镇八村属之。今张家寺以东地区属兰州府皋兰县地。民国初年因之。民国21年(公元1932年),甘肃省政府改土归流,废除鲁土司,其辖地大部分属永登县。今红古区大部分地区属永登县,张家寺以东地区属皋兰县,民国32年(公元1943年)10月,甘肃省政府在张家寺设省直属湟惠渠特种乡公所(县级建制);民国36年(公元1947年)9月8日,改称湟惠渠管理局,管辖今红古区东南部湟惠渠灌区河嘴至达川地区。民国38年(公元1949年)3月,甘肃省政府撤销湟惠渠管理局,其辖地并入皋兰县,今红古区其余地区归永登县管辖。
1949年8月26日,皋兰县解放,9月3日永登县解放,今红古区随永登县和皋兰县解放。1958年3月7日,将皋兰县湟惠区民建乡、平安乡划归永登县。
1960年3月,将红古人民公社的达川大队划归兰州市西固区。4月27日经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水登县辖红古、八宝、七山、通远4个人民公社划出,成立兰州市红古区,县级建制,区政府驻八宝公社的窑街,因所辖红古城而得名。
【行政区划】
红古区成立后,先后经历了多次的行政区划调整。1961年8月,红古区将4个公社划分为河桥、连城、永和、鳌塔、七山、通远、临坪、兴隆、窑街、红古、河嘴、平安12个公社。1963年8月,将红古区所属河桥、连城、永和、鳌塔、七山、通远、临坪、兴隆8个人民公社划归永登县,红古区辖有窑街、红古、河嘴、平安4个人民公社,下辖34个大队。至此,红古区的政区范围基本定型,形成了今天的行政区划格局。1963年9月,成立窑街街道办事处。1971年8月,成立海石湾街道办事处。1978年,省政府将窑街公社所属下街、山根、下窑3个大队划归窑街矿务局。1982年2月,成立花庄街道办事处。1983年6月,红古区将4个人民公社改建为4个乡人民政府,33个大队改建为33个行政村,178个生产队组建为178个村民小组。1986年12月,在海石湾街道办事处的基础上,划入红古乡虎头崖、下海石上海石村成立海石湾镇。1989年1月,窑街乡与窑街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窑街镇。1989年7月,红古区政府所在地从窑街迁至海石湾镇。1995年1月,在花庄街道办事处的基础上,划入河嘴乡湟兴、花庄、苏家寺、河嘴4个村,成立花庄镇。2000年3月,省民政厅正式批复撤销平安乡设立平安镇。2004年11月,撤销窑街镇,成立了窑街街道办事处;撤销河嘴乡,并入花庄镇,将原河嘴乡人民政府机关整建制转移组建下窑街道办事处;2005年11月,接管原窑街煤电公司矿队办四村,设立矿区街道办事处。2013年,经市政府批准,从海石湾镇划分设立华龙街道办事处,成为红古区人民政府驻地。2015年4月,省民政厅正式批复撤销红古乡设立红古镇。
红古区域总面积567.66平方千米,现辖海石湾镇、花庄镇、平安镇、红古镇、华龙街道、窑街街道、下窑街道、矿区街道4镇4街道,34个行政村,22个社区。
【自然资源】
红古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分布较广,故有“八宝川”之美誉。境内的矿种有煤、油页岩、蛇纹石化超基性岩、石英闪长岩、建筑沙、建筑砾石、铁、砂金、天燃气、坩土、釉土等10多种;矿化点有铬、镍、钴、铂、镓、石油等。其中,煤炭资源储量大,开采历史久远,一直以来是红古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地质古生物化石资源以其类型众多、分布广泛、保存完好而享誉国内外地质学界,尤其是以窑街煤田的侏罗纪植物群和海石湾地区的恐龙动物群为代表,被誉为“恐龙时代地球历史万卷书和生命乐园”。1947年5月,由“中国石油之父”之称的著名地质学家孙建初在红古区海石湾镇马家户沟发现了生活在距今1.4亿年前的侏罗纪晚期,保存完整的亚洲最大的蜥脚类恐龙化石——“马门溪龙”化石,使红古成为了“亚洲第一龙”的故乡。境内不仅发现有恐龙化石、恐龙足迹、鳄鱼类、腕足类、双壳类、腹足类、轮藻类、介形类、叶肢介类以及植物和孢粉等十余个化石门类上百个类型,而在以海石湾为核心的兰州-民和盆地,发育有包括侏罗纪时期的地层标准命名剖面(包括炭洞沟组、窑街组、红沟组、享堂组、大通河组),以及白垩系标准命名地层剖面(包括红古城组、花庄组、盐锅峡组、河口组等),是进行全国和世界范围内地层对比的重要标准。这些标准命名地层剖面覆盖全境,发育完整、出露完好,在一个地区集中蕴藏有10个以上标准命名地层剖面在国内十分罕见,记录了近2亿年地球发展、生物演化和环境变迁的历史,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科普价值和地质旅游价值。红古以其丰富的煤炭和油气能源矿产资源,以及得天独厚的珍稀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资源,成为了全国中生代地质研究的经典地区以及国内唯一蕴藏有煤、油和化石“三大宝”的省会城市。大通河、湟水河贯穿全境,流经全区78.7公里,年径流量46.31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成为了红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命脉。自20世纪以来先后修建了湟惠渠、谷丰渠、海石渠以及窑街二渠等长达95公里的水利自流灌渠,浇灌着7.8万亩耕地,为红古城郊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水源,形成了以精细蔬菜、优质果品、高效养殖、林木种苗、牧草花卉、农副产品储运加为主的农业产业体系,成为西北重要的高原夏菜生产基地和兰州市重要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植物资源种类繁多,天然树种主要有杨、柳、榆、柏、松、蔷薇、苦木等15科22属,植被中的药材植物有蒲公英、枸杞、狼毒、荆芥、马莲子、艾叶、车前子、甘草、远志等。野生动物有狼、狐狸、石羊、野兔、黄鼠狼、旱獭、雉鸡、山鸡、灰沙燕、雀莺、斑鸠、布谷鸟、蟾蜍、蜥蜴、瓢虫、蚂蚱等多种兽类、鸟类、昆虫类动物。
【气候状况】
红古区深居内陆,属北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昼夜温差较大,降水少、气候干燥,年平均气温7.1~9.1℃,全年7月份最热,平均27℃,1月份最冷,平均-6.8℃。降水集中偏少,全年降水量在290至360毫米之间。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10~2350小时,热量比较丰富,蒸发量大,年平均蒸发量在1500毫米以上,相对无霜期160~173天。在地区分布上,由东南向西北减少。红古四季分明,阳光充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是省会兰州理想的避暑胜地。
【人口发展】
2017年末全区户籍人口14.4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28万人,乡村人口3.15万人。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3.97万人,城镇化率达76.68%。有回、满、东乡、藏、蒙古等1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区总人口9.4%,其中回族占9%。
【产业基础】
红古区产业基础雄厚。辖区有中铝兰州分公司、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方大炭素公司、祁连山水泥公司、蓝天浮法玻璃等大中型企业,以及伊利乳业、新希望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基本形成了以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兰州连海开发区红古园区、兰州生物科技产业园为支撑,以煤基循环、“城市矿产”、有色冶金、高端炭素、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火力水力发电等为主的工业产业体系,是甘肃省重要的煤炭和电解铝生产基地、全国主要的炭素生产基地、全国首个清真明胶生产基地、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国民经济】
2017年,红古区地区生产总值接近130亿元大关,达到129.19亿元,增长8.5%;第一产业增加值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10.05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79.12亿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突破40亿元大关,达到40.02亿元,增长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7.1亿元,增长9.3%;地区财政收入17.75亿元,同比增长107.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24亿元,增长99.93%。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05元,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020元,增长0.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9元,增长8.4%;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均为45%。全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114.62亿元,贷款余额达到89.35亿元,分别增长11.66%、6.58%。全区经济社会呈现稳中向好、后劲增强、环境优化、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发展态势。
【社会生活】
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4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388人、61356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240。全区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累计投资18.5亿元,实施了教育、医疗、文化等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105户351人稳定脱贫,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建成小康村15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不断夯实。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功获批国家第二批返乡创业示范地区和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区,建成返乡大学生创业园和返乡创业示范基地6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发放“万企计划”和“双创”贴息贷款950万元。
【文化建设】
全区大力实施教育发展攻坚行动,推进扩总量、提质量、促改革工作,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拥有各类中、小学35所,其中:普通中学9所,普通小学26所。全区各镇、街道均建文化站,各文化站配有专职文化站长,定期、不定期开展各项文体活动。38个行政村在村委会全部建成有统一标牌,专人管理的免费开放借阅“农家书屋”。全区建成各种体育场地481个,其中,篮球场地101个,门球场1个,排球场7个,社会体育辅导员797人。红古区文联所属美协、书协、作协、舞协、音协、戏协6家协会和甘肃诗书画联谊会红古活动中心、连海书画院、河湟艺术馆、张心一纪念馆4个群众院团。全区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城市数字影院2个,广播电台1个,有线电视台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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