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介绍
陕西省地处中国内陆腹地,黄河中游,位于东经105°29′111°15′,北纬31°42′39°35′之间,全省常住人口3952.9万人,土地面积20.56万平方千米。陕西省南北狭长,地貌多样,纵跨北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三个气候带,分为黄土高原区、关中平原区、秦巴山区三大自然区,文化悠久,生态多样,资源丰富,特色鲜明。
农耕文化历史悠久。陕西是华夏农耕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早在5000年前,先民就在这里凿石为器,从事农牧渔猎活动;4000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农官——后稷在这里“教民稼穑,树艺五谷”;2100多年前的西汉时期,张骞从这里出使西域开辟古“丝绸之路”,构筑起东西方交往的重要通道。
农业资源丰富多样。陕西地域、气候类型多样,种质资源丰富。陕北北部是中国马铃薯优势产区之一,也是设施农业、小杂粮、羊子生产基地;渭北和陕北南部是全球最大的优质苹果集中连片基地;关中是全省粮食生产和设施农业的集中区,全国唯一的奶牛、奶山羊“双奶源”基地;陕南是我国第二大富硒区、世界纬度最高的茶叶产地、传统生态养殖基地,盛产食用菌、中药材、核桃、魔芋等。
农业科技力量雄厚。陕西是现代农业科技和对外开放的优势区,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和“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杨凌是全国第一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也是全国唯一的农业自贸区,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代表的农业科研机构实力雄厚,拥有90多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和7000多名农业科教人才,在农作物遗传育种与病虫害防治、生态修复与旱区农业高效用水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研究成果,引领中国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的前沿。
农村经济平稳发展。陕西耕地面积5974.35万亩,其中常用耕地面积4515.78万亩。全省乡村人口1475.9万,占常住人口37.3%。陕西属粮食紧平衡、肉类基本自给和水果调出大省,全省粮食产量1275万吨、蔬菜及食用菌1957.66万吨、园林水果1808.03万吨、肉类106.4万吨、水产品16.9万吨。全省一产增加值2267.54亿元,占生产总值的8.7%。全年农业增加值1708.71亿元、林业增加值70.19亿元、牧业增加值470.31亿元、渔业增加值18.32亿元。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3万家,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2万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16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4:1。
特色产业优势突出。陕西培育出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在国际有竞争力的特色农产品,特别是苹果、猕猴桃、奶山羊产业“三个全国第一”。全省苹果面积930.27万亩、产量1185.21万吨,产量占全国的27%。猕猴桃面积91.82万亩、产量115.83万吨,产量占全国的35%。奶山羊存栏248.6万只、产奶量64.8万吨,存栏、羊奶产量、羊乳品市场份额分别占全国的45%、55%和85%。设施农业面积362万亩,居西北首位。
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公告
一、主要职责
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供销合作总社等3家单位。主要职责有九条:
(一)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在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省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二)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四)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查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查的日常工作。
(五)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管干部存在问题的,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六)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省管处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案件。涉嫌职务犯罪的,报省纪委监委批准或者指定管辖后,按程序移交市县(区)纪委监委调查或者与市县(区)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地点在市县(区)、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按照《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执行。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七)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八)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九)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核定行政编制11名,内设3个室,核定副厅长级纪检监察组组长职数1名、正处长级副组长职数3名、副处长级室副主任职数3名。
组 长:丁东华
副组长兼一室主任:杨俊龙
副组长兼二室主任:刘建歧
副组长兼三室主任:李琳杰
二 室 副 主 任:延明生
三 室 副 主 任:杨振民
三.信访举报方式
1、信访举报电话:02987214393
2、信访举报邮箱:zsnytjjz@shaanxi.gov.cn
3、信访举报信箱: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27号
邮 编:7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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